上榜人姓名:王艳萍 身份:群众 江西省水电工程局
事迹类型:孝老爱亲 所在地区:江西省 省直机关工委文明办 省水电工程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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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事迹用爱撑起一片天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——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普通职工王艳萍孝老爱亲先进事迹

        王艳萍,女,江西省水电工程局一名普通职工,她二十年如一日,热心伺候公婆的感人事迹深受单位同事和街坊邻居的赞扬,她用自己的言行传承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。
        提起王艳萍,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令人羡慕的三代同堂的幸福家庭。爱人是独子,常年工作在生产一线,夫妻聚少离多,照顾老人、家庭的重担就落在了王艳萍一人身上。自小两口结婚以来,年迈的公婆就一直同他们生活在一起至今已二十余年。她孝敬老人,任劳任怨。如今,婆婆已91岁高龄,公公88岁高龄。和丈夫从结婚到现在共同牵手走过了二十年的风风雨雨,虽然没有那种轰轰烈烈的爱情,但他们彼此相敬如宾,恩爱有加。
        2012年,84岁的公公患了脑梗塞,病情日益恶化,生活完全不能自理。她总是不怕苦、不怕累,每天给老人洗衣做饭、清洗身体、洗脏衣服,睡前为公公洗脸洗脚,按摩身体。卧病在床的公公,床铺总是干干净净,房内没有任何异味,身上也从来没有生过痤疮、湿疹。空闲时,王艳萍夫妇和儿子总是坐在公公床边,陪着老人聊天,拉家常,不断的与老人交流,让老人的心情舒畅,高高兴兴地生活。为了老人的病情能有所好转,她尽量做到一日三餐不重样来迎合公公的口味,每天只有等公公婆婆睡下后她才能拖着劳累疲惫的身体回房休息。逢年过节及老人生日,她都要给老人买几件合身的衣服。老人高兴,她就满心欢喜。和老人相处二十多年的岁月里,王艳萍深有感悟:孝亲“色难”。因为作为儿女不仅要在物质生活上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,在精神生活层面上更要注重对老人的尊重和关心,这就要求做晚辈的要多与老人交流、沟通,及时给予老人情感上的抚慰,使他们充分享受天伦之乐。王艳萍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宣扬、示范、掌舵家风激励教育着子女“百善孝为先”,她重视家道的传统文化为社会树立了道德标杆,在小区已逐渐成为美谈。
        王艳萍常说,一个家庭的和睦幸福不光是要对自己家人关心、关爱,而且还要处理好邻里关系。俗话说,远亲不如近邻,在闲暇时间,王艳萍常为所住小区打扫环境卫生,在生活中力所能及的为大家做着好事,哪里有困难,哪里需要帮助,哪里就能看见她的身影,而且从来不宣扬,只是默默地快乐地为大家服务着,为创建和谐小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。在他们夫妇居住的单位老式小区,老人较多,大家都习惯了有困难找王艳萍。小区内有老人去世,从孝家开始张罗丧事起,能干、懂行,又有一些威信的王艳萍就会被请去从事丧葬仪式的操办,她亲力亲为安排好所有的日程和后勤工作:包括酒席的操办,出殡等,有时忙得饭都顾不上吃。虽然忙碌,她却一直无怨无悔地为居民服务。她虽没有令人刮目相看的特殊才能,但总能看到她满面笑容,用一颗博大的爱心,温暖了一个又一个需要帮助的人;她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,只是用点点滴滴的实际行动,回报社会,服务他人;她没有获得丰厚的物质回报,但每天过得充实而快乐。
        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王艳萍在平凡的生活中创造了不平凡,彰显了人性的光辉、亲情的伟大。她用自己的真心和真情,默默的付出,以女性特有的坚韧和执着为整个家庭撑起了一片崭新的天空。2012年被青云谱区授予“优秀好儿媳”荣誉称号,2014年、2015年又分别被青云谱区、江西省水电工程授予“孝亲敬老之星”和“巾帼建功孝亲敬老”荣誉称号。2015年王艳萍的先进事迹被青云谱区政协编入《倡导真善美、传递正能量---青云谱区“兴家风、淳民风、正社风”活动凡人善举故事集》。面对荣耀和称赞她总是说:“赡养和尊敬老人是我们应尽的义务,我们也有老的那天,我想通过自己的努力,让周围的家庭也能看到家庭和睦的好处,尽到一个做儿女的孝道,使我们的全社会都来关心老人、孝敬老人、尊敬老人,家庭和睦、邻里团结。”
        “积善之家必有余庆”,王艳萍事迹为社会传递出的一股股正能量,让我们倍感温暖。她以实际行动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诠释了道德的真谛,打造了孝老爱亲典范。